關于修改《湖南省房地產估價報告評審辦法(試行)》的通知
湖南省房地產業協會
關于修改《湖南省房地產估價報告評審辦法(試行)》的通知
湘房協〔2020〕34號
各有關單位:
為進一步規范我省房地產估價報告評審工作,結合我省實際工作情況,現決定對《湖南省房地產估價報告評審辦法(試行)》(湘房協〔2018〕23號)進行修改,具體內容如下:
一、《湖南省房地產估價報告評審辦法(試行)》(下文簡稱《辦法》)第二條修改為:“ 湖南省房地產業協會(以下簡稱省房協)
負責全省房地產估價機構房地產估價報告評審工作。評審工作每年開展兩次。”
二、《辦法》第三條修改為:“省房協在組織全省房地產估價報告評審工作時,提前五個工作日在網上發布通知,通知各房地產估價機構,同時明確抽取報告、提交報告和評審結果上報時間等事項。”
三、《辦法》第八條修改為:“房地產估價報告評審工作由省房協統一評審。每年兩次評審報告得分的算術平均值作為報告的最終評審得分。1.每次評審由省房協組織兩名估價專家委員或專家級估價師進行評分,評審得分為兩名評審專家評分的算術平均值。2.每次評審當兩名評審專家評審結果相差10分以上時,由另外兩名評審專家重審,直至兩名評審專家的獨立評審結果相差小于10分。3.報告設置難度系數分值,報告評估乘以難度系數為最終評分。單套私房抵押評估報告難度系數為95%;有創新或者特色的報告,另行選擇三名專家對創新或者特色進行認證,三名專家一致同意后確認難度系數,其難度系數分值區間為105%—110% 。”
本決定自發文之日起施行。《湖南省房地產估價報告評審辦法(試行)》根據本決定作相應的修改,重新發布。
附件:湖南省房地產估價報告評審辦法(試行)
湖南省房地產業協會
2020年12月4日


